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