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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