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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