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第八百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第八百五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