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