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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