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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