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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