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在中国管辖水域内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需要进行考古发掘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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