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