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