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水环境监测规范,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状况信息,会同国务院水行政等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水环境监测的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