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引水、截(蓄)水、排水,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