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