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