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章 法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章 法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 第八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
(二)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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