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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