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法律 发布日期:2014-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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