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法律 发布日期:2014-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