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注册建筑师可以组建注册建筑师协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