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第七条 对在保护永久性测量标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