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需要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