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3-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