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六章 海上搜寻救助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六章 海上搜寻救助 第七十八条 海上事故或者险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医疗机构为遇险人员提供紧急医疗救助,为获救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并组织有关方面采取善后措施。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