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四章 海事强制令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四章 海事强制令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强制令,应当向海事纠纷发生地海事法院提出。 法律 发布日期:1999-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