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 第二节 船舶的扣押与拍卖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第二节 船舶的扣押与拍卖 第四十三条 执行程序中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可以参照本节有关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1999-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