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五章 海关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五章 海关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 第五十二条 对2个以上当事人共同实施的违法行为,应当区别情节及责任,分别给予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9-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