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支持海南省依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行使改革自主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实际需要,及时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海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相关管理职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