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一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第二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一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第二百零九条 经证明,引起赔偿请求的损失是由于责任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责任人无权依照本章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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