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固定式和移动式平台的含油污水,不得直接或稀释排放。经过处理后排放的污水,含油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