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3-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