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五章 物权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五章 物权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法律 发布日期:2010-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