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五章 物权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五章 物权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法律 发布日期:2010-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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