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二章 清洁生产的推行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二章 清洁生产的推行 第七条 国务院应当制定有利于实施清洁生产的财政税收政策。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实施清洁生产的产业政策、技术开发和推广政策。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实施清洁生产的产业政策、技术开发和推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