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外国籍渔业船舶,其船旗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3-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