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序言 · 第七章 对外事务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序言 第七章 对外事务 第一百四十一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可根据需要在外国设立官方或半官方的经济和贸易机构,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 发布日期:1993-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