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章 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章 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 第九条 烟叶收购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烟叶收购合同应当约定烟叶种植面积、烟叶收购价格。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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