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章 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章 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必须签订合同。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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