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三十一条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矿务局长、矿长负责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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