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二十一条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特殊煤种或者稀缺煤种,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