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全国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