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3-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