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14-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