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生物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危害生物安全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