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八章 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八章 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第六十八条 国家统筹布局全国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快建设生物信息、人类遗传资源保藏、菌(毒)种保藏、动植物遗传资源保藏、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方面的生物安全国家战略资源平台,建立共享利用机制,为生物安全科技创新提供战略保障和支撑。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