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加强生物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支持参与生物科技交流合作与生物安全事件国际救援,积极参与生物安全国际规则的研究与制定,推动完善全球生物安全治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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