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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