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点击下方法条编号可查看完整原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制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信活动或者与电信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电信监督管理遵循政企分开、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遵守...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和价格合理的电信服务。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七条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八条 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九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十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十一条 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相...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十二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申请时,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电信网络安全、电...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十三条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十四条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十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变更经营主体、业务范围或者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颁...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十六条 专用电信网运营单位在所在地区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申请,经...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二节 电信网间互联 第十七条 电信网之间应当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
主导的...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二节 电信网间互联 第十八条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非歧视和透明化的原则,制定包括网间互联的程序、时限、非捆绑...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二节 电信网间互联 第十九条 公用电信网之间、公用电信网与专用电信网之间的网间互联,由网间互联双方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二节 电信网间互联 第二十条 网间互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网间互联协议的,自一方提出互联要求之日起60日内,任何一方均...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二节 电信网间互联 第二十一条 网间互联双方必须在协议约定或者决定规定的时限内实现互联互通,遵守网间互联协议和国务院...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二节 电信网间互联 第二十二条 网间互联的费用结算与分摊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在规定标准之外加收费用。
网间互联...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三节 电信资费 第二十三条 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统筹考虑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三节 电信资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依法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资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规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三节 电信资费 第二十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四节 电信资源 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电信资源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合理分配,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前款所称电信资源,是指无...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四节 电信资源 第二十七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占有、使用电信资源,应当缴纳电信资源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四节 电信资源 第二十八条 电信资源的分配,应当考虑电信资源规划、用途和预期服务能力。
分配电信资源,可以采取指配的...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四节 电信资源 第二十九条 电信资源使用者依法取得电信网码号资源后,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其他有关单位有义务采取必要...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三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三十一条 电信用户申请安装、移装电信终端设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其公布的时限内保证装机开通;由于电信业务经营者的...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三十二条 电信用户申告电信服务障碍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三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电信用户要求提供国内长途通信、国际通信、移动通信和信息服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三十四条 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三十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正常电信服务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告知用户,...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三十六条 经营本地电话业务和移动电话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向用户提供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公益...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三十七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及时为需要通过中继线接入其电信网的集团用户,提供平等、合理的接入服务。
未经批准,电信业...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三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并可以制定并公布施行高于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三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电信服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或者其公布的企业标准的,或者电信用户对交纳电信费用...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四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二)限定电信...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四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职权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服务质量和经营活...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四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电信普遍服务义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指定的或者招...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四十四条 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建设应当接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四十五条 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四十六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四十七条 建设地下、水底等隐蔽电信设施和高空电信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
基础电信...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四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四十九条 从事施工、生产、种植树木等活动,不得危及电信线路或者其他电信设施的安全或者妨碍线路畅...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五十条 从事电信线路建设,应当与已建的电信线路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难以避开或者必须穿越,或者需...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五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阻止或者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从事电信设施建设和向电信用户提...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五十二条 执行特殊通信、应急通信和抢修、抢险任务的电信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在保障交通...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二节 电信设备进网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
接入公用电...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二节 电信设备进网 第五十四条 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的,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经国务院产品质...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二节 电信设备进网 第五十五条 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必须保证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的质量稳定、可靠,不得降低产品质量和性...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采取租用电信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五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六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网络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当做到与国家安全和电信网络安全的需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六十一条 在公共信息服务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电信网络中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条例第五十六条所列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传...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六十二条 使用电信网络传输信息的内容及其后果由电信用户负责。
电信用户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必须...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六十三条 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以调用各种电信设施,确保重要通信畅通...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六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国际通信业务,必须通过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局进行。
我国...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六十五条 电信用户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第六章 罚则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六十七条 有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三)、(四)项所列行为之一,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伪造、冒用、转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者编造在电信设备上标注的进网许可证编...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拒绝免费为电信用户提供国内长途通信、国际通信...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获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后降低产品质量和性能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七十七条 有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所列禁止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七十八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