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四条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