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六十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