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章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章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 第三十五条 蜂种、蚕种的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生产经营和推广,适用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